法院組織法
提案人:
劉建國
楊曜
郭國文
陳冠廷
連署人:
蔡易餘
范雲
郭昱晴
林淑芬
黃秀芳
沈伯洋
黃捷
王世堅
陳秀寳
王正旭
張雅琳
何欣純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4 月 2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劉建國、楊曜、郭國文、陳冠廷等16人,鑑於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辦理偵查犯罪、提起公訴、實行公訴、提起上訴等工作,負荷日益繁重,為提高辦案品質、加強對判決之監督,並合理化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之工作負荷,有別於具司法警察官屬性之檢察事務官之偵查輔助人力,有關內部性事務之襄助,仍有設檢察官助理之必要,爰擬具「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條文及第七十三條附表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法院組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