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
提案人:
邱議瑩
林楚茵
連署人:
陳俊宇
蔡易餘
范雲
蔡其昌
陳冠廷
陳素月
林月琴
張宏陸
李昆澤
蘇巧慧
徐富癸
郭昱晴
林宜瑾
王定宇
李柏毅
羅美玲
許智傑
鍾佳濱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1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邱議瑩、林楚茵等20人,目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對於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土地,僅規定私有土地須由地方主管機關協助「洽購或依法徵收」,未開放「租用」作為取得方式,與現行國營事業土地管理政策(如台糖公司採「以租代售」政策)產生衝突,導致地方政府推動批發市場遷建或興建新設施時,遭遇法令障礙、推動困難。該條文制定於民國73年,迄今已逾40年,隨社會變遷、土地資源日益有限,以及國家推動活化公有資產、促進農產物流現代化之政策需求,實有必要調整法條,賦予地方政府更具彈性之土地取得工具,爰擬具「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