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治療師法
提案人:
陳超明
連署人:
沈智慧
廖國棟Sufin‧Siluko
趙正宇
周陳秀霞
許淑華
陳雪生
呂玉玲
孔文吉
徐志榮
陳宜民
林為洲
童惠珍
曾銘宗
馬文君
林麗蟬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陳超明等16人,有鑑於華僑為我國僑居國外之國民,本享有所有權利與義務,毋須特別規定即可參加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擬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二十條有關華僑應試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規範之修訂,爰擬「職能治療師法」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刪除第一項、第二項對於「華僑」之規範。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職能治療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