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race 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1. 醫師法
  2. 法律議案
  3. 本院委員邱志偉等19人

醫師法

提案人: 邱志偉 邱志偉  許智傑 許智傑  邱議瑩 邱議瑩  陳秀寳 陳秀寳  陳亭妃 陳亭妃  蘇震清 蘇震清 
連署人: 蘇治芬 蘇治芬  林岱樺 林岱樺  高虹安 高虹安  吳琪銘 吳琪銘  邱顯智 邱顯智  余天 余天  賴瑞隆 賴瑞隆  林靜儀 林靜儀  羅美玲 羅美玲  張廖萬堅 張廖萬堅  劉櫂豪 劉櫂豪  高嘉瑜 高嘉瑜  林俊憲 林俊憲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許智傑、邱議瑩、陳秀寳、陳亭妃、蘇震清等19人,參酌本院法制局之專題研究,我國對於病患未領藥卻遺失或毀損處方箋之補救方法並無明文規定,病患僅能回診要求原就診處方醫療院所重新開立處方箋,除造成重複診察之醫療浪費問題,對於偏遠地區、就診不便和具及時用藥需求者亦有失照顧;且我國處方箋內容目前未能即時上線更新,健保卡亦未涵蓋完整處方箋內容,致使藥師無法透過雲端藥歷或健保卡藥品處方提供完整調劑服務;又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05年至110年領取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人數連年增長,自604.3萬人成長至736.1萬人,而申報遺失或毀損處方箋之每月平均人數均有1萬人左右,其中又以處方箋效期較長且具分次領取特性之慢性病連續處方箋人數為占比大宗,足見在目前醫藥分業政策下,病患至特約醫事服務機構門診領藥前,處方箋遺失或毀損的情況在所難免。爰擬具「醫師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明文規定原開立處方醫師或其指定醫師得於處方期限內,針對未領藥卻遺失或損毀處方箋者予以補發處方箋,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辦法,在避免重複領藥及重複診察之前提下,完善我國雲端藥歷或健保卡登錄藥品處方之可運用性,提升補救處方箋遺失或毀損情形之便利性,達成節省醫療資源、維護國人用藥權益之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瀏覽現行法律 經歷過程 條文比較工具 議案原始資料
醫師法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未議決議案
第10屆
111/05/3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9屆
108/12/13 修正
107/11/30 修正
105/11/15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8屆
101/12/04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7屆
98/04/21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6屆
96/11/21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5屆
未議決議案
第4屆
90/12/21 全文修正
89/06/3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3屆
未議決議案
第2屆
未議決議案
第1屆
81/07/03 修正
75/12/16 修正
70/06/05 修正
68/05/25 修正
56/05/19 全文修正
37/12/03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0屆
32/08/28 制定
未議決議案
一讀 111/05/06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邱志偉等19人
第 13 條
議案詳細資訊
LawTrace
本網站由歐噴有限公司開發,西敏寺民主基金會支持,並採用 BSD License (BSD-3-Clause),歡迎所有人使用與改作。
  • 造訪資料集與 API,瞭解使用技術與取得資料(查看本頁使用API
    • 查詢法律編號:02508
    • 查詢法律編號:02508 各法律版本
    • 查詢法律 02508 的進度
    • 查詢 law_id: 02508 第 10 屆 progress
    • 抓取議案 1110427070200600 資料
    • 查詢第 10 屆立委基本資料(主要查詢黨籍)
    • 整批查詢提案詳細資訊
    • 查詢各委員會基本資料
    • 整批查詢公報章節
    • 整批查詢會議資料
    • 查詢第 10 屆立委資料
    )
  • 加入 g0v 國會松頻道交流與協作。若您尚未註冊 g0v slack 帳號,請先到這裡註冊
權利宣告與網站條款 隱私權政策 資料來源 取用資料的注意事項 2025 © OpenFun, supported by W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