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法
提案人:
羅明才
李德維
連署人:
陳以信
鄭麗文
張其祿
許淑華
翁重鈞
楊瓊瓔
游毓蘭
曾銘宗
吳怡玎
賴士葆
溫玉霞
林德福
吳斯懷
李貴敏
廖婉汝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0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李德維等17人,因應COVID-19疫情,衛福部放寬通訊視訊診療對象,並公布1萬1千餘家醫院、診所為視訊診療醫療機構,顯示基層醫療機構已具有推動遠距醫療之能力。後疫情時代,應透過法令鬆綁,使遠距醫療全面合法化。又鑑於5G、AIoT(智能物聯網)等資通訊科技之進步發展,未來透過大數據、雲端病歷等科技輔助,推動遠距醫療將有助於改善現有醫療資源城鄉差距之不公,建構更完善的醫療照護網。爰此提出「醫師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醫師親自診察包含以遠距通訊方式為之,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制定實施辦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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