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
其他名稱
:衛廣法、衛星電視法
提案人:
林俊憲
許智傑
何志偉
陳歐珀
連署人:
賴惠員
羅美玲
高嘉瑜
黃國書
邱議瑩
賴品妤
賴瑞隆
李昆澤
黃世杰
張廖萬堅
周春米
余天
莊瑞雄
提案日期:民國 109 年 03 月 0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許智傑、何志偉、陳歐珀等17人,鑑於當前社會信息流動快速,錯誤訊息若無法及時更正,恐難以保障人民之權利,故修正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錯誤更正期限,並要求其更正應考量錯誤訊息之存在時間、呈現方式等,予以相等之播送條件,避免錯誤信息持續存在,無法有效更正,影響人民權益。爰擬具「衛星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衛星廣播電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