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提案人:
洪孟楷
廖婉汝
連署人:
曾銘宗
鄭麗文
李貴敏
萬美玲
吳怡玎
江啟臣
林為洲
鄭天財Sra Kacaw
鄭正鈐
溫玉霞
林思銘
徐志榮
呂玉玲
孔文吉
李德維
蔣萬安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12 月 24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洪孟楷、廖婉汝等18人,為求發展觀光產業所對於旅遊安全責任之落實,並強化各該業務以及水域遊憩活動辦理強制保險自意外事故後,再使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之規範,復以納入露營場與現行之觀光旅館業、旅館業、旅行業、觀光遊樂業及民宿一併為應投保責任保險方;此外再就相關妨害善良風俗或詐騙旅客行為者,以及具營利性質且違反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等限制命令者,於罰鍰再酌予修正提高,爰擬具「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發展觀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