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提案人:
陳歐珀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連署人:
劉建國
陳亭妃
陳柏惟
賴香伶
蘇治芬
鄭天財Sra Kacaw
陳椒華
蔡壁如
蔡易餘
邱泰源
張其祿
莊競程
邱顯智
黃秀芳
江永昌
陳素月
許智傑
提案日期:民國 110 年 05 月 3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陳歐珀、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9人,有鑑於電子化及電子商務盛行,契約之要式性不再侷限於書面紙本,爰參照電子簽章法之規定,於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一項增訂旅行業與旅客簽定旅遊契約之方式,得以電子簽章為之;以及改善同條第三項將契約書印製於收據憑證內導致字體過小,難以有效判讀之困擾。爰擬具「發展觀光條例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俾符便民需求,並減少雙方當事人締約成本。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發展觀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