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觀光條例
提案人:
盧秀燕
陳學聖
連署人:
何欣純
許淑華
曾銘宗
江永昌
羅明才
許智傑
林德福
費鴻泰
李應元
余宛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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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儀
吳焜裕
蔣萬安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盧秀燕、陳學聖等16人,有鑑於日前於八仙樂園舉辦的「Color Play Asia─彩色派對」活動中,疑似因以玉米澱粉及食用色素所製作之色粉發生粉塵爆炸及快速燃燒而導致火災事故,造成嚴重之傷亡人數,然檢視本次主辦單位及出租場地之八仙樂園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合計單一事件理賠之最高上限僅為5000萬元,此賠償金額和受傷人數所需之賠償及醫療費用遠遠不足。鑑此本席提案修正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要求辦理大型活動業者須投保責任保險,且其投保金額需與活動參與人數相當並符合比例,對此以保障民眾參與活動之權益及意外發生時求償之權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發展觀光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