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Trace 立法歷程查詢 關於我們
  1.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2. 法律議案
  3. 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提案人: 賴士葆 賴士葆 
連署人: 林德福 林德福  費鴻泰 費鴻泰  陳鎮湘 陳鎮湘  盧秀燕 盧秀燕  蘇清泉 蘇清泉  簡東明 簡東明  羅淑蕾 羅淑蕾  江惠貞 江惠貞  王育敏 王育敏  王進士 王進士  陳淑慧 陳淑慧  李貴敏 李貴敏  詹凱臣 詹凱臣  蔣乃辛 蔣乃辛  盧嘉辰 盧嘉辰  呂學樟 呂學樟  陳碧涵 陳碧涵  羅明才 羅明才  楊玉欣 楊玉欣  李應元 李應元  邱文彥 邱文彥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11 月 21 日
議案狀態:排入院會
案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基於改善就業率與提高薪資水準同為當前社會關切課題,本法第三十六條之二雖已規範促進企業為員工加薪,惟仍屬間接誘因,且相對大企業而言,中小企業因經營規模與特性,較無法享受政府相關租稅優惠措施。有鑑於此,為因應嚴峻之國際經濟情勢,鼓勵中小企業提高基層員工薪資水準,爰參照國外立法例,修訂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自修正施行日起三年內,調高月薪資新臺幣五萬元以內之員工薪資給付水準時,得就每年非因法定基本工資調整而增加支付本國籍現職員工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一百三十限度內,自其增加薪資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估計有三分之一中小企業的員工可以受惠;另增訂本條例第三十六條之四,中小企業得在投資於人才培訓、品牌發展及健全會計制度等用途支出金額百分之三十限度內,自當年度起三年內抵減各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期以在對中小企業經營衝擊較小並利於企業穩定發展前提下,提高員工薪資水準及改善就業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瀏覽現行法律 經歷過程 條文比較工具 議案原始資料
中小企業發展條例
選擇版本
第11屆 (目前屆期)
113/07/12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10屆
未議決議案
第9屆
未議決議案
第8屆
104/12/18 修正
103/05/20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7屆
98/11/06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6屆
未議決議案
第5屆
92/12/04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4屆
90/12/06 修正
89/12/12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3屆
87/01/06 修正
86/04/29 修正
未議決議案
第2屆
未議決議案
第1屆
80/01/18 制定
未議決議案
第0屆
未議決議案
一讀 103/11/21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賴士葆等22人
第 36-2, 36-4 條
議案詳細資訊
LawTrace
本網站由歐噴有限公司開發,西敏寺民主基金會支持,並採用 BSD License (BSD-3-Clause),歡迎所有人使用與改作。
  • 造訪資料集與 API,瞭解使用技術與取得資料(查看本頁使用API
    • 查詢法律編號:01949
    • 查詢法律編號:01949 各法律版本
    • 查詢法律 01949 的進度
    • 查詢 law_id: 01949 第 8 屆 progress
    • 抓取議案 1031117070200100 資料
    • 查詢第 8 屆立委基本資料(主要查詢黨籍)
    • 整批查詢提案詳細資訊
    • 查詢各委員會基本資料
    • 整批查詢公報章節
    • 整批查詢會議資料
    • 查詢第 8 屆立委資料
    )
  • 加入 g0v 國會松頻道交流與協作。若您尚未註冊 g0v slack 帳號,請先到這裡註冊
權利宣告與網站條款 隱私權政策 資料來源 取用資料的注意事項 2025 © OpenFun, supported by W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