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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
提案人:
林思銘
洪孟楷
連署人:
顏寬恒
廖偉翔
吳宗憲
黃仁
盧縣一
賴士葆
牛煦庭
邱若華
蘇清泉
陳玉珍
廖先翔
徐巧芯
黃建賓
涂權吉
徐欣瑩
謝衣鳯
謝龍介
邱鎮軍
馬文君
林沛祥
楊瓊瓔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洪孟楷等23人,鑑於現行《工廠管理輔導法》對於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達管制量以上之負責人,只要求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然若發生重大工安意外事故,甚至造成嚴重之人員傷亡時,對於員工之保障仍有不足之處。為完備工廠勞工之安全與保障,應要求工廠負責人須投保雇主意外責任險之義務,並提高未投保相關保險者之裁處金額。爰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工廠管理輔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