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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管理輔導法
提案人:
王美惠
連署人:
林俊憲
郭昱晴
許智傑
李坤城
徐富癸
黃捷
陳培瑜
張宏陸
張雅琳
陳冠廷
李柏毅
陳素月
洪申翰
何欣純
吳沛憶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鑒於近年有工廠製造、加工或使用危險物品時,未善盡安全管理之責任,導致事故發生時,不僅危害勞工及救災人員之生命安全,更影響周遭工廠或居民之權益。惟現行針對未依照規定辦理危險物品申報之是類工廠,裁罰金額過低,致使其管制效果不足,為促使工廠善盡危險物品之申報義務,事前充分掌握意外發生風險因素,降低工安事故發生機率、及完善救災工作及安全,實有提高罰則之必要,爰擬具「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工廠管理輔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