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
提案人:
林滄敏
連署人:
謝國樑
孫大千
翁重鈞
黃昭順
李慶華
紀國棟
馬文君
楊瓊瓔
王惠美
廖正井
鄭汝芬
呂學樟
陳淑慧
李鴻鈞
詹凱臣
江啟臣
潘維剛
江惠貞
孔文吉
張慶忠
盧嘉辰
徐欣瑩
陳超明
黃志雄
陳雪生
吳育仁
李貴敏
楊麗環
丁守中
林正二
王育敏
徐耀昌
曾巨威
呂玉玲
鄭天財 Sra Kacaw
林德福
蔣乃辛
邱文彥
費鴻泰
徐少萍
陳碧涵
蘇清泉
林國正
楊玉欣
林郁方
陳根德
陳學聖
蔡錦隆
羅明才
陳鎮湘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1 月 2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滄敏等51人,有鑑於電力事業具有獨佔性、公益性與特許性,在缺乏市場競爭機制下,經營績效直接影響成本盈虧,反映在「電價」上,更關係到用戶權益與全民福祉;其次,民營發電業恃購電契約保障,以「股東權益」為由,戕害公眾利益而享有超額獲利;第三,公營發電業者缺乏自由市場競爭,仰賴政府預算撥補,有權無責,虛耗公帑,將不良的公司治理結果,以漲價方式轉嫁用電民眾,此風不可長;最後,為落實電價合理化,維護公共福利之立法意旨,爰擬具「電業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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