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
提案人:
吳育昇
李貴敏
陳淑慧
林德福
賴士葆
蔡正元
陳碧涵
連署人:
鄭天財 Sra Kacaw
呂玉玲
王育敏
潘維剛
楊玉欣
蘇清泉
簡東明
謝國樑
江惠貞
吳育仁
蔣乃辛
詹凱臣
李慶華
黃昭順
王進士
楊應雄
盧秀燕
呂學樟
陳鎮湘
羅淑蕾
李鴻鈞
馬文君
邱文彥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10 月 26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吳育昇、李貴敏、陳淑慧、林德福、賴士葆、蔡正元、陳碧涵等30人,鑒於電力事業為特許公用事業,其成本、經營績效與電價等攸關全民福祉。又鑒於民營發電業者本於不合時宜之購電契約而享有超額獲利,以致台電公司購電成本居高不下,嚴重影響民生經濟;更為落實電業法發展電業經營、維持合理電價,以增進公共福利之立法意旨等情,爰擬具「電業法第六十條之一條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 公決。
電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