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
其他名稱
:體育法
提案人:
蔡其昌
連署人:
賴惠員
沈伯洋
范雲
李坤城
劉建國
徐富癸
李柏毅
陳俊宇
郭昱晴
陳培瑜
王正旭
陳秀寳
沈發惠
陳素月
羅美玲
蔡易餘
吳沛憶
鍾佳濱
許智傑
王美惠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1人,鑒於職業運動選手及隊職員因代表國家出賽,其受訓及參賽期間保費與現行職業薪資收入落差過大,以及受訓及參賽期間所遭遇嚴重運動傷害之各項後勤保障不足,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保障選手在受訓及參賽期間受傷致職業生涯終止、短期失能或身心障礙,國家應給予足夠後勤保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民體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