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
其他名稱
:體育法
提案人:
莊瑞雄
蔡其昌
蔡易餘
許智傑
羅美玲
連署人:
吳沛憶
陳冠廷
黃珊珊
林月琴
鍾佳濱
王正旭
何欣純
林楚茵
王定宇
陳培瑜
李坤城
郭昱晴
陳秀寳
沈發惠
吳思瑤
黃秀芳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莊瑞雄、蔡其昌、蔡易餘、許智傑、羅美玲等21人,為保障參加國際運動賽會國家代表選手,在投入訓練及參賽期間如有嚴重運動傷害,在醫療及就業輔導上能夠獲得充分保障,爰擬具「國民體育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保障選手在受訓及參賽期間受傷致短期失能或身心障礙,國家應給予後續的醫療照顧及轉職輔導。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民體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