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
其他名稱
: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法、證券與不動產投資信託及證券投資顧問法、投信投顧法
提案人:
林楚茵
連署人:
林宜瑾
洪申翰
楊曜
邱議瑩
李昆澤
王正旭
郭昱晴
沈伯洋
黃秀芳
賴惠員
邱志偉
何欣純
沈發惠
鍾佳濱
陳俊宇
黃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3 月 22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有鑑於我國不動產證券化條例2003年公布至今推展成效有限,僅7檔證券發行。為活絡我國不動產證券化市場,於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募集及私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又限制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不得投資於供居住使用之住宅,以避免造成房價不合理上漲而影響國民居住權。爰擬具「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