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其他名稱
: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提案人:
郭國文
連署人:
沈伯洋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邱議瑩
徐富癸
陳俊宇
王正旭
黃秀芳
劉建國
蔡其昌
李坤城
王義川
李昆澤
李柏毅
張宏陸
邱志偉
林俊憲
鍾佳濱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有鑑於我國國家金融安定基金(以下簡稱國安基金)自89年設置至今已25年,我國股票市場市值從8兆元成長至70餘兆元,成長達9倍,113年成交日均量更超過5,000億元,加以近年國際政治經濟情勢變化劇烈,台灣股市受外部影響更為明顯,以國安基金5,000億元之規模占市場比重僅0.7%左右,恐難以發揮關鍵穩定市場之效果,宜適度提高國安基金規模上限,以安定市場信心,爰擬具「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將上限提高至1兆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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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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