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其他名稱
: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提案人:
曾銘宗
連署人:
陳宜民
廖國棟Sufin‧Siluko
許淑華
賴士葆
林為洲
蔣萬安
羅明才
江啟臣
李彥秀
林德福
陳超明
許毓仁
吳志揚
鄭天財 Sra Kacaw
孔文吉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09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6人,鑑於國際金融情勢變遷頻率越來越高,波動程度越來越大,為發揮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穩定金融市場之功能,爰提出「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加基金可運用資金之總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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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07/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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