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其他名稱
: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條例、國家安定基金設置管理條例
提案人:
薛凌
蔡其昌
連署人:
柯建銘
楊曜
李應元
陳節如
李昆澤
魏明谷
尤美女
吳秉叡
林岱樺
蔡煌瑯
高志鵬
許智傑
劉櫂豪
姚文智
吳宜臻
陳歐珀
邱志偉
陳唐山
趙天麟
提案日期:民國 101 年 09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薛凌、蔡其昌等21人,有鑑於國家金融安定基金的設置,為因應國內、外重大事件,維持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穩定目的所設置,今財政部提出復徵證所稅一事,導致我國股市量能萎縮,產生資本市場流動性不足疑慮,為使國安基金運作更具透明化,強化市場信心,爰提案修正「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應定期刊登政府公報,並依規定按季公告上季基金已處分之資訊,資訊內容應包含基金運用規模與收益、股票投資標的類別、國內外委託基金代操之投信績效統計表、平均持股成本及買賣超情形等,以昭公信,強化市場穩定功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金融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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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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