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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其他名稱
:證券暨期貨交易投資人保護法、證券期貨投資人保護法、投資人保護法
提案人:
林思銘
羅廷瑋
連署人:
鄭天財Sra Kacaw
林沛祥
羅明才
李彥秀
賴士葆
翁曉玲
顏寬恒
馬文君
蘇清泉
廖先翔
牛煦庭
邱鎮軍
楊瓊瓔
林倩綺
吳宗憲
游顥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5 月 2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羅廷瑋等18人,鑑於為更落實保障公司經營及投資人權益,建立公平安全之市場交易環境,促進公司治理合法合規,應擴大保護機構,得提起代表訴訟及解任訴訟之事由,例如發生非常規之交易、侵占或背信等不法行為,並擴充保護機構經費來源,以因應未來業務發展,爰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