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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
其他名稱
:證券暨期貨交易投資人保護法、證券期貨投資人保護法、投資人保護法
提案人:
郭國文
邱志偉
連署人:
鍾佳濱
蘇巧慧
張宏陸
蔡其昌
李坤城
張雅琳
李昆澤
王正旭
陳素月
林月琴
黃捷
何欣純
陳秀寳
黃秀芳
王義川
郭昱晴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04 月 1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郭國文、邱志偉等18人,為完備代表訴訟、解任訴訟之制度,以保障證券及期貨投資人權益,應擴大投保中心提起代表訴訟、解任訴訟之獨立事由範圍,增列證券詐欺、財報不實、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俾使得跨公司解任董事監察人,阻止不適任之董監事繼續擔任上市櫃或興櫃公司董事監察人,爰擬具「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