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
其他名稱
:營業稅法
提案人:
陳節如
高志鵬
潘孟安
劉建國
連署人:
黃偉哲
翁金珠
黃仁杼
田秋堇
蔡煌瑯
徐少萍
葉宜津
黃淑英
賴坤成
余天
蔡同榮
郭榮宗
王幸男
黃義交
鄭汝芬
侯彩鳳
楊麗環
提案日期:民國 99 年 12 月 03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陳節如、高志鵬、潘孟安、劉建國等21人,為因應民國九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大法官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文,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限制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工作的違憲解釋,使該條文將於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為因應視覺功能障礙者長期從事的按摩產業受到市場衝擊,提升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業的競爭力,爰提具「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十三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