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提案人:
王定宇
羅致政
莊瑞雄
蘇震清
連署人:
林岱樺
陳亭妃
鄭運鵬
黃偉哲
陳其邁
陳素月
陳歐珀
吳思瑤
陳賴素美
陳明文
洪宗熠
陳瑩
鍾孔炤
蔡易餘
鄭寶清
林昶佐
張廖萬堅
劉建國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4 月 1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王定宇、羅致政、莊瑞雄、蘇震清等22人,鑑於近年來中國不斷對我現役及退伍軍人進行統戰,甚至延攬為其進行間諜工作。尤其現役軍人或高階退役將領受中國吸收轉為共諜,遍及各軍種。美國「國防新聞」週刊(Defense News.com)曾報導「中國間諜在台灣猖獗」指出,台灣軍官當共諜,出賣國防軍備機密,危害臺灣國家安全,甚至多數已遭有罪判刑定讞,仍可照領退除給與者,形同變相鼓勵叛國之現役或退伍軍人,對國軍造成敵我不分、混淆國家忠誠的負面影響。本席等認為,應參照德國軍人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例,加強軍人忠誠義務,並檢討目前法制面之闕漏,增列現役及退伍軍人違反刑法、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判決有罪確定者,依其刑度之輕重,為其不發給、減少、停止或取消領受退除給與事由,爰提出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