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版本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其他名稱
: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陸海空軍軍士官任職條例
提案人:
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
連署人: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4 月 08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民眾黨黨團,鑒於2013年8月三讀修正通過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使現役軍人於非戰時犯罪,回歸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後,致軍法官職能無法有效發揮。然國防法律事務經緯萬端,而因此亟需具備法律專業智識之軍職人員妥慎規劃及處理,並提供各級軍事長官適切之法律意見,俾使國軍各項國防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另藉由國家考試掄選機制,由考試院辦理「國防法務官」考試,以廣納民間優質法律專業人才擔任軍法軍官,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