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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
其他名稱
:軍官士官任職條例、陸海空軍軍士官任職條例
提案人:
羅美玲
何志偉
林俊憲
連署人:
劉櫂豪
羅致政
王美惠
趙正宇
黃世杰
陳素月
蘇巧慧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黃國書
許智傑
張廖萬堅
陳明文
張宏陸
林楚茵
吳琪銘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3 月 25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
案由:本院委員羅美玲、何志偉、林俊憲等18人,有鑑於我國國防法律事務繁瑣,除一般法制業務外,亦包括懲罰事件之處理、國際軍事行動法諮詢,以及涉外武獲採購等專業法律領域,極需具備法律專業能力人員;藉現行國家考試機制,任用優質法律專業人才,以廣納外界優秀法律人才擔任軍法軍官,提升國軍整體法律專業質量。爰擬具「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