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提案人:
沈發惠
吳思瑤
賴瑞隆
連署人:
蘇治芬
李昆澤
陳秀寳
林宜瑾
鍾佳濱
湯蕙禎
郭國文
蔡易餘
洪申翰
吳玉琴
王美惠
林楚茵
羅美玲
何欣純
賴品妤
張宏陸
提案日期:民國 111 年 05 月 0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沈發惠、吳思瑤、賴瑞隆等19人,鑒於人為不當活動行為,造成國家公園區域內森林火災之風險,對自然環境破壞甚鉅,為永續保護國家公園特殊景觀、生態系統及保育生物多樣性,避免人為因素造成重大損害,故對國家公園區域內犯失火或放火燒燬森林罪者加重刑責,並針對現行違反國家公園禁止行為之裁罰過低之情形,參酌相關規範適度加重。爰此,擬提案修正「國家公園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公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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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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