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提案人: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鍾佳濱
連署人:
李俊俋
鍾孔炤
陳其邁
林俊憲
吳焜裕
趙天麟
段宜康
邱志偉
李麗芬
姚文智
郭正亮
吳琪銘
林靜儀
陳曼麗
吳玉琴
許智傑
邱泰源
洪宗熠
鄭寶清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06 年 03 月 10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Kolas Yotaka、鍾佳濱等22人,鑑於國家公園法自六十一年制定以來,從未考量原居住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之基本生計,嚴重影響居民生存及居住權益甚鉅。參照先進國家之治理方式,劃設範圍涉及當地原住民族之傳統領域,皆有與其成立共同管理委員會之先例。為衡平當地原住民族基本權益與保護自然資源之利益,重新修正「國家公園法」,以達共存共榮雙贏局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公園法
選擇版本
一讀
106/03/10
相關議案及其提案之條文 (共 1 案)
Kolas Yotaka等22人
第 3, 3-1, 4, 4-1, 4-2, 4-3, 4-4, 7, 10, 11, 13, 14, 15, 16, 17, 18, 20, 22, 23, 2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