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公園法
提案人: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孔文吉
鄭天財 Sra Kacaw
連署人:
陳超明
呂玉玲
蔣萬安
馬文君
顏寬恒
張麗善
許淑華
廖國棟Sufin‧Siluko
陳宜民
徐榛蔚
李彥秀
陳雪生
曾銘宗
柯志恩
徐志榮
許毓仁
提案日期:民國 105 年 03 月 11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簡東明、孔文吉、鄭天財等19人,為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回復山林原住民原有生活方式。爰提案修正「國家公園法」第十三條規定,原住民族地區經劃定為國家公園者,區域內原住民基於非營利目的自用者,得經由國家公園管理處向主管機關報備後,從事狩獵動物、捕魚、採集野生植物菌類等相關活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國家公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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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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