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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條
原條文
91/12/27 修正版本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之組織,應為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最低實收資本額,由主管機關定之。
92/12/09 修正版本
說明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