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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
原條文
96/06/14 修正版本
交通部置政務次長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至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輔助部長處理部務。
106/05/26 修正版本
說明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爰修正副首長人數,明定政務次長二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四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