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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賴士葆等25人 113/09/27 提案版本
第十三條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財政部規定標準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小規模營業人、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及其他經財政部規定免予申報銷售額之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一。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百分之零點一。

前二項小規模營業人,指第十一條、第十二條所列各業以外之規模狹小,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三十萬元而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立法說明
一、營業稅額的計算可區分為一般稅額與特種稅額,小規模營業人屬於後者,有關銷售額標準之查定,財政部於75年訂定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銷售額標準為每月20萬元,未達標準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二、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統計分析74年至112年相關重要指標,期間38年累計變動,發現消費者物價指數漲跌及購買力換算高達85%、勞工基本工資由每月6,150元增加至26,400元成長約3.3倍、人均國民所得由121,231元增加至855,846元成長約6倍、每人每月平均總薪資由13,981元增加至58,420元成長約3.2倍。
三、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種類項目多為小額零星傳統交易或低價勞力技術,隨著資訊科技發達,行動支付數位化技術普及,宜通盤檢討小規模營業人營業稅制,縮小查定課徵營業人範圍,然政府稅政稅制未轉型前,考量薪資物價大幅成漲1至6倍,顧及大部分傳統小規模營業人基本生計維持,爰提修訂本條文之每月銷售額調整為未達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