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捷運法
提案人:
林俊憲
連署人:
洪申翰
黃國書
鍾佳濱
林宜瑾
湯蕙禎
陳秀寳
羅致政
張廖萬堅
李昆澤
許智傑
郭國文
吳思瑤
陳素月
賴惠員
蔡易餘
提案日期:民國 112 年 05 月 2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有鑑於台中捷運發生工程吊臂入侵軌道之重大事故,經查現行《大眾捷運法》之規定,發生事故及異常事件後僅要求營運機構自行調查並分析原因改正,並未賦予主管機關查驗以及調查、責令改正之權限。由於現行絕大多數捷運路線皆採用軌道導引形式,符合鐵路定義,應比照《鐵路法》有關安全監理之規定,加強主管機關之督導權責。爰擬具「大眾捷運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大眾捷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