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第三十九條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給付金額,於政府發布之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或其他定期發布之高齡族群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百分之五時,由行政院依比例調整之;或至少每四年應予檢討;其相關執行規定,於本條例施行細則定之。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軍官、士官退伍除役後所支領退休俸、贍養金及遺族所支領之遺屬年金,依前項規定調整後之給付金額超過原領給付金額之百分之五或低於原領給付金額時,應經立法院同意。
立法說明
一、酌修第一項文字。
二、現行以總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作為調整退撫給付之指標,有所不足,對於高齡者經濟生活未能充分反映。目前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所關注之17項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包含米、麵粉、豬肉、雞肉、雞蛋、醬油、糖、沙拉油調理油、鮮奶、奶粉、速食麵、麵包、衣服清潔劑、衛生紙等、沐浴用品、牙膏牙粉、洗髮精潤絲精),作為指標較為適宜。惟經濟部商業司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105年12月20日發布之「民生物資物價指標之建置與監控」研究指出,17項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尚有強化改善空間,因此本次修正不直接17項物資之文字明定入法,以求未來改善之空間。另外,前開經濟部商業司委託研究,以及衛生福利部每4年作成「老人狀況調查報告」,展現出政府未來仍有可能針對高齡族群,專門研發有族群敏感度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指標,因此本次修正亦將此等指標入法,以期未來發展,能更符合退休撫卹制度照顧老年生活之本旨。爰上,修正文字如本條第一項。
二、現行以總消費者物價指數(CPI)作為調整退撫給付之指標,有所不足,對於高齡者經濟生活未能充分反映。目前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所關注之17項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包含米、麵粉、豬肉、雞肉、雞蛋、醬油、糖、沙拉油調理油、鮮奶、奶粉、速食麵、麵包、衣服清潔劑、衛生紙等、沐浴用品、牙膏牙粉、洗髮精潤絲精),作為指標較為適宜。惟經濟部商業司委託台灣經濟研究院,105年12月20日發布之「民生物資物價指標之建置與監控」研究指出,17項重要民生物資消費者物價指數尚有強化改善空間,因此本次修正不直接17項物資之文字明定入法,以求未來改善之空間。另外,前開經濟部商業司委託研究,以及衛生福利部每4年作成「老人狀況調查報告」,展現出政府未來仍有可能針對高齡族群,專門研發有族群敏感度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指標,因此本次修正亦將此等指標入法,以期未來發展,能更符合退休撫卹制度照顧老年生活之本旨。爰上,修正文字如本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