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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組織法
法律議案
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7人
內政部組織法
其他名稱
:國民政府內政部組織法
提案人:
吳琪銘
連署人:
楊曜
高志鵬
張宏陸
邱志偉
鄭寶清
洪宗熠
蔡易餘
陳賴素美
周春米
鍾孔炤
劉建國
黃秀芳
李昆澤
莊瑞雄
蔡適應
趙正宇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05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7人,鑑於內政部推動組織再造,「內政部組織法」調整後已將原「兒童局」移撥併入「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唯「內政部組織法」中有關主管機關之名稱仍未配合修正,爰擬具「內政部組織法刪除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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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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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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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等17人
107/05/18 提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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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之一
內政部設兒童局,掌理全國兒童福利業務;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刪除)
立法說明
因兒童局已於102年7月23日移撥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家庭署故刪除內政部組織法第八條之一條文。
設定比較對象:內政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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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等17人|107/05/18 提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