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等2人 107/03/23 提案版本
第九十五條
本法除第七條第四項及第六十九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施行。
本法除第七條第四項及第六十九條自公布日施行外,其餘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定之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七月一日起,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不再適用。
前項其餘條文施行之日起,原公務人員退休法及原公務人員撫卹法不再適用。
立法說明
基於改革之公平性與平等原則,各類年金改革制度宜統一施行日期,爰修正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