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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葉津鈴等19人 103/05/09 提案版本
第二十七條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及因公務人員考績法第七條及第十二條免職人員,各機關不得進用。
立法說明
公務員經人評會記兩大過免職者或是年度考績丁等,都是經過評鑑不是適任公務員,各機關不得進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