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氣事業法
其他名稱
:液化石油氣管理法
提案人:
林德福
王廷升
費鴻泰
楊瓊瓔
連署人:
林明溱
羅明才
鄭汝芬
鄭天財 Sra Kacaw
楊麗環
王育敏
江惠貞
吳育昇
林鴻池
陳碧涵
陳淑慧
吳育仁
徐少萍
廖國棟
羅淑蕾
黃昭順
盧嘉辰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04 月 25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王廷升、費鴻泰、楊瓊瓔等21人。有鑑於100年6月29日,修正公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101年7月1日依組織法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爰提出「天然氣事業法第四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天然氣事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