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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之一
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並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之一規定參加農保之被保險人,得依前條規定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不受前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
已領取軍人保險退伍給付且未領取退休俸或退伍金,並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五條規定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得申請提繳農民退休儲金,不受前條第二項第二款所定未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老年給付之限制。
立法說明
一、本條新增。
二、農業領域長期面臨缺工問題,因此農委會與國防部合作,輔導退伍軍人從農,以補充農業勞動力不足之困境。為了保障軍人退伍從農者之老年經濟安全,除了要將他們納入農民健康保險外,也應讓他們能自願加入農民退休儲金,以利軍人退伍轉職後能全心投入農業工作。
二、農業領域長期面臨缺工問題,因此農委會與國防部合作,輔導退伍軍人從農,以補充農業勞動力不足之困境。為了保障軍人退伍從農者之老年經濟安全,除了要將他們納入農民健康保險外,也應讓他們能自願加入農民退休儲金,以利軍人退伍轉職後能全心投入農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