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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基準
比較對象
鄭運鵬等18人 108/04/26 提案版本
第十條
典試委員會開會時,應請監試委員列席。
(刪除)
立法說明
目前電子監視器普遍,監察委員行禮如儀的監試制度無須存在,配合提案廢止監試法,一併提案修正典試法中之監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