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星廣播電視法
其他名稱
:衛廣法、衛星電視法
提案人:
羅明才
朱鳳芝
紀國棟
連署人:
蔡正元
林明溱
徐少萍
吳清池
蔣孝嚴
劉盛良
孔文吉
張嘉郡
蔣乃辛
呂學樟
丁守中
江義雄
簡東明
楊仁福
陳根德
李復興
洪秀柱
翁重鈞
黃昭順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06 月 10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羅明才、朱鳳芝、紀國棟等22人,鑒於為避免政府透過公營事業或其捐助之財團法人等方式介入衛星廣播電視事業,酌將公營事業之限定一併規範於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第一項之中;並且法令之設計向來有「舉重以明輕」之表意,是以酌將條文調整以使文意簡潔明確,而不違行政院版之條文規範用意。爰此本席提出衛星廣播電視法第五條、第五十條條文修正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衛星廣播電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