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章節
第三十一條
技師公會置理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之;其名額如下:
一、省(巿)技師公會置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二、全國性技師公會及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置理事九人至三十三人,監事三人至十一人。
前項理事、監事之任期三年,除章程另有限制外,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一、省(巿)技師公會置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二、全國性技師公會及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置理事九人至三十三人,監事三人至十一人。
前項理事、監事之任期三年,除章程另有限制外,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技師公會置理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之;其名額如下:
一、省(巿)技師公會置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二、全國性技師公會及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置理事九人至三十三人,監事三人至十一人。
前項理事、監事之任期三年,除章程另有限制外,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曾犯刑法或其特別法之貪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擔任理、監事候選人或理、監事。
一、省(巿)技師公會置理事三人至十五人,監事一人至五人。
二、全國性技師公會及技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置理事九人至三十三人,監事三人至十一人。
前項理事、監事之任期三年,除章程另有限制外,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
曾犯刑法或其特別法之貪污罪、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之罪,經判刑確定者,不得擔任理、監事候選人或理、監事。
立法說明
一、增訂第三項。
二、查技師執業內容廣泛,亦常接受法院或政府委託,若鑑定或評估出現疏漏或造假,將嚴重威脅民眾居住安全,甚至造成公共危險。而於擔任技師者,除須取得相關考試證照外,亦須加入各該類別之技師公會方得執業。由於各該技師公會之領導幹部,如理事、監事,對外代表公會,對內部會員亦有實質影響力,身負領導重任,因此,對其品行及操守外界得有較高之要求,爰增訂第三項。
二、查技師執業內容廣泛,亦常接受法院或政府委託,若鑑定或評估出現疏漏或造假,將嚴重威脅民眾居住安全,甚至造成公共危險。而於擔任技師者,除須取得相關考試證照外,亦須加入各該類別之技師公會方得執業。由於各該技師公會之領導幹部,如理事、監事,對外代表公會,對內部會員亦有實質影響力,身負領導重任,因此,對其品行及操守外界得有較高之要求,爰增訂第三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