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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法
其他名稱
:證交法
提案人:
郭正亮
連署人:
施義芳
陳賴素美
羅致政
趙天麟
吳玉琴
余宛如
黃國書
邱泰源
莊瑞雄
張廖萬堅
賴瑞隆
鍾孔炤
李麗芬
陳瑩
陳明文
王榮璋
趙正宇
提案日期:民國 107 年 11 月 16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8人,有鑑於我國證券交易法為了防杜公司相關人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操弄股價,故於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明定有關內線交易的禁止規定,然該條第一項第二款以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股東作為受規範的行為主體,以我國目前股權分散程度,該門檻實在過高形同虛設,為維護證券交易市場公平性,爰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參考其他現行法規,將該比例改依資本額訂定不同級距。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證券交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