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其他名稱
:農民保險法、農民健康保險法、農保條例
提案人:
鄭汝芬
侯彩鳳
蕭景田
張嘉郡
王進士
陳淑慧
丁守中
連署人:
賴士葆
趙麗雲
江義雄
楊仁福
林郁方
林德福
蔣乃辛
呂學樟
李明星
張慶忠
鄭麗文
黃義交
徐少萍
簡東明
潘維剛
紀國棟
提案日期:民國 100 年 11 月 04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鄭汝芬、侯彩鳳、蕭景田、張嘉郡、王進士、陳淑慧、丁守中等23人,有鑑於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明定公法上之請求權,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而基於行政法與社會保險法制間法律秩序規範之一致性,有將農民健康保險條例請求權時效修正為五年之必要,爰提出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