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提案人:
邱志偉
郭國文
羅美玲
連署人:
吳沛憶
許智傑
郭昱晴
林俊憲
張雅琳
沈伯洋
鍾佳濱
徐富癸
陳俊宇
陳秀寳
吳琪銘
李坤城
陳培瑜
范雲
王美惠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0 月 25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郭國文、羅美玲等18人,鑒於我國面臨少子化及高齡化現象,15至64歲工作年齡人口數量逐年下滑,又根據國發會統計預估,至2030年,我國勞動力缺口將達40萬人,亟待修法增加外國專業人才長期留臺工作誘因,補足我國短缺之勞動力,以維持我國經濟發展動能。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之折抵資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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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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