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
提案人:
賴瑞隆
連署人:
鍾佳濱
許智傑
洪申翰
李昆澤
何欣純
徐富癸
郭昱晴
蔡其昌
吳沛憶
李柏毅
陳素月
張宏陸
王美惠
林楚茵
邱議瑩
黃捷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06 月 07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7人,鑒於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修正後之「入出國及移民法」,對於外國人申請變更居留原因、不予許可樣態及期間等規定之條次及罰則均有修正;以及基於延攬優秀僑外人才,推升我國產業發展競爭力,其學位折抵年限規定應予以調整,以利強化留臺誘因,爰擬具「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二條及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