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創新條例
其他名稱
:產業創新加值條例、產業創新升級條例、產業技術研究發展法、產業基本法、產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產業發展基本法、產業創新價值條例、產創條例
提案人:
何欣純
莊瑞雄
連署人:
王美惠
徐富癸
陳素月
陳俊宇
許智傑
李坤城
蔡其昌
沈發惠
林月琴
鍾佳濱
陳培瑜
蔡易餘
沈伯洋
李柏毅
郭國文
王正旭
羅美玲
陳秀寳
吳秉叡
郭昱晴
邱志偉
提案日期:民國 113 年 11 月 01 日
議案狀態:審查完畢
案由:本院委員何欣純、莊瑞雄等23人,為產業投資於智慧機械、第五代行動通訊系統、資通安全產品或服務之租稅優惠,適用期間將於一百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屆滿,宜予延長適用時間。又為因應產業發展、多元創新,並能符合國際潮流,保護關鍵技術,應予新增人工智慧產品或服務、及節能減碳等投資抵減項目,以增加台灣國際競爭力,爰擬具「產業創新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產業創新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