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其他名稱
:再生能源發電促進條例、新能源發展條例、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獎勵再生能源發電條例、促進再生能源利用條例
提案人:
楊曜
邱志偉
劉世芳
許智傑
連署人:
李昆澤
洪宗熠
林靜儀
吳秉叡
陳曼麗
林俊憲
李俊俋
劉建國
吳琪銘
蔣絜安
蘇巧慧
余宛如
提案日期:民國 108 年 10 月 18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楊曜、邱志偉、劉世芳、許智傑等16人,鑑於現行條文有關政府於推廣設置再生能源應考量之「其他因素」定義不明,以及為兼顧再生能源發展與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或重大民生功能之維護需求,特新增規定要求主管機關於推廣設置再生能源設施時,應考量有關國家關鍵基礎設施保護、機場與飛航安全等各項民生重要功能之安全因素,爰提案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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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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