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其他名稱
:再生能源發電促進條例、新能源發展條例、獎勵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獎勵再生能源發電條例、促進再生能源利用條例
提案人:
顏寬恒
連署人:
盧嘉辰
陳淑慧
江惠貞
王惠美
陳鎮湘
潘維剛
林郁方
陳碧涵
高金素梅
陳超明
林鴻池
王進士
王廷升
張慶忠
林德福
孫大千
廖正井
江啟臣
鄭汝芬
呂學樟
提案日期:民國 103 年 01 月 09 日
議案狀態:交付審查
案由:本院委員顏寬恒等21人,有鑑於能源是推動國家發展及經濟活動的基本動力,國家所有的經濟活動,包括產業發展、交通運輸、住宅、商業、生活與消費型態等無一不與能源相關。我國因能源使用幾近完全仰賴進口,就先天條件而言,不但因我國本身自產能源稀少,伴隨能源供應穩定與安全的問題,更因京都議定書生效對溫室氣體減量可能產生的壓力、高能源價格的趨勢發展,以及日本福島核電災害後,國人對核能安全產生的疑慮,更再次提升對我國非核家園願景之期待。為解決以上種種相關議題,期使再生能源之發展與推廣政策,能成為我國政府部門重要之課題,讓自有能源稀少之我國,能積極有效提升能源供給安全、減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並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爰提出「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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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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