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其他名稱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六至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丹娜絲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提案人:
賴瑞隆
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
邱議瑩
許智傑
邱志偉
連署人:
林宜瑾
郭昱晴
陳亭妃
沈伯洋
李柏毅
陳俊宇
徐富癸
吳琪銘
林楚茵
何欣純
蔡易餘
吳沛憶
提案日期:民國 114 年 11 月 07 日
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
案由:本院委員賴瑞隆、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邱議瑩、許智傑、邱志偉等17人,為因應花蓮縣馬太鞍溪堰塞湖受樺加沙颱風暴洪所致嚴重災害,行政院已公告納入「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適用災區。為加速推動災後復原重建,爰擬具「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列原住民族及山區地區復原重建項目、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工程,並調整經費上限及施行期間,以完善復建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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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讀
1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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